资料下载

首页>资料下载
MENU

湖南科技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国家将学金评选细则


1、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、全面发展,根据《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通知》、《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和《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现制定我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。
2、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:数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3、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。
4、根据本年度学校下发到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人。
第二条 评选条件
1、思想品德好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;诚实守信,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;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80分。
2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5%(以“平均学分绩点”比较,下同),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,CET-4成绩合格,计算机专业技能考试二级及以上。
3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4、担任主要学生干部(包括班长、团支书及副部以上等)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获得过校级(含校级)以上个人综合奖励。在学业成绩、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(含省级)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5、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5%,但达到前20%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具体如下:
①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②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③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(竞赛具体指:大学生“挑战杯”科技作品竞赛、创业计划竞赛、英语演讲比赛、数学建模竞赛、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、广告艺术大赛、力学竞赛、电子设计竞赛、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、机械创新设计大赛、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)。
④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(第一作者,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⑤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(特招生)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(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)。
⑥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,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,为国家赢得荣誉(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)。
⑦ 获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三条   评审程序
194-97日,宣传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于学院网站、干部QQ群,并要求学生班干部在班级群内进行奖学金政策解读,广泛宣传和发动。
294日我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刘东海副书记为组长,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,负责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。

396-97日本着自愿原则,接受学生申请,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学生按照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》(附件3)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《(20172018学年)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1套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》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》,以及一份《2017-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》(附件4)。
     498日,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,我院坚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条件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,通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严格审查与研究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推荐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,并将评选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、QQ群,并要求学生班干部在班级群内进行名单公示,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广泛征求意见,确保评选结果客观、公正。公示期间师生如有异议,可提出质疑,监督电话0731-58291432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如情况属实,将做出调整。

四条   奖金的发放、管理与监督
1、被评上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学生,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将钱打到相关的银行卡账号,并记入学生档案。
2、将学院资助奖励工作监督邮箱(46874833@qq.com)、学校大学生资助奖励工作监督邮箱xgczzb@hnust.edu.cn)和监督电话0731-58290703告知全院学生,随时接受学生举报和监督,确保评定工作准确和客观性,学院切实加强管理。
3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第五条   注意事项
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、公正。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。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 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