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,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,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,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科大政发〔2024〕81号),结合我院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教学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学院院长、党委书记
副组长: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分管副院长
成 员:由学院其他领导、各系部负责人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,人数不少于7人。
二、转入、转出专业及人数
(一)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受限制。
(二)各专业转入总指标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人数的5%-20%(具体拟接收比例及人数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)。
三、转入基本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凡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《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科大政发〔2024〕81号)相关规定。
(二)基本要求
(1)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90分(满分150分);
(2)《高等数学》成绩不低于80分;
(3)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必须在所转出专业的前30%以内,并且没有不及格;
(4)只接受非高考改革省(区、市)理工类和高考改革省(区、市)物理类学生。
四、转出基本要求
凡申请转出本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《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科大政发〔2024〕81号)相关规定。
五、转专业遴选办法
(一)考核
(1)考核方式分为转入资格审查、笔试和面试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。
(2)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试卷命题教师、阅卷教师以及面试小组成员。根据高考数学与《高等数学》的总成绩排名以不超过1:2的人数控制比例入围面试。笔试、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,笔试内容为数学分析(1)有关内容,笔试时间为90分钟。
(二)成绩计算办法
(1)已修学业成绩计算:
已修学业成绩=100-(申请者专业年级排名-1)✕100申请者专业年级人数
注:此处排名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。
(2)总成绩计算:
总成绩=已修学业成绩✕30%+笔试成绩✕40%+面试成绩✕30%
(三)录取
(1)已修学业成绩、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中任意一项不及格的申请者不参与排名,不予录取。
(2)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,择优录取,若总成绩相同时,依次比较已修学业成绩、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。
六、转专业工作流程
(一)学生申请
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《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),并于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的《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,交至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(二)学院审核
(1)对转出申请的审核。由教学副院长、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。
(2)对转入学生的考核。学院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并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和面试。
(3)根据转专业遴选办法确定转入名单,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。第1周星期五前学院将《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及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》统一报送本科生院。
(三)学生接收与管理
(1)学校公示后,根据最终转入名单由学院给转入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编入新班级。
(2)转入学生管理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科大政发〔2024〕81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其它
(1)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起施行。
(2)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湖南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
2025年1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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